HVHO折叠式升降照明灯,便携式照明灯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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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车载移动升降照明设备由金属底座、升降系统、云台(旋转机构)、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及强光照明光源组成。
聚光型车载照明设备照明灯具照明灯基准轴水平方向左右5°、基准轴垂直方向上下5°的范围内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10000cd,在照明灯具的整个照射区域内发光应均匀,无明显暗区。
一个聚光灯头和一个泛光灯头同灯配置,可以同时进行高亮度聚光和大范围泛光的照明,从而实现事故现场对事故车体主体和路面的同时照明补光。
启动时间 在额定电压下,从启动照明灯具基准轴上发光强度达到规定值的50%的时间应不大于2min。
连续照明时间 试样在额定电压下连续工作12h,不应出现故障或损坏。
旋转角度范围 照明灯具水平旋转角度应不小于300°,俯仰旋转角度应不小于90°。 水平旋转角度:360°;
俯仰旋转角度:360°。
旋转速度 照明灯具水平旋转平均速度应在20°/s~30°/s范围内,垂直旋转平均速度应在20°/s~30°/s范围内。 水平旋转平均速度:28°/s;
垂直旋转平均速度:27°/s。
电源适应性 供电电源频率保持50Hz,供电电压升高10%或降低10%,升降系统提升到大行程位置,开启照明灯具,云台分别进行回转和俯仰旋转各5次,照明灯开启5min后关闭,升降系统回复起始位置。在此过程中,试样应无任何故障和损坏。 当输入直流电压为9V、16.2V时,照明灯工作正常
防雨淋性能 喷水量:30L/min;喷水管摆动角度:±60°;喷水持续时间:30min。试验后,试样应能正常工作。
耐温性能 将非工作状态的试样分别放置在75℃±2℃和-20℃±2℃的环境中各2h,每个过程结束后立即启动试样,应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