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减资公告登报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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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注销公告 清算公告 减资公告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公司减资程序1、由股东的表决通过。《公司法》44条、10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减少公司资本作出决议,经代表的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减少资本也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