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食品许可卫生许可办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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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5年12月卫生部印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卫生许可证副本以及相关的经验监测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到当地卫生监督所或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年审。一般不需要进行现场验收,特殊情况的例外。
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