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的危害
危险废物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或性,会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危险废物的污染不象废水、废气那样敏感直观,因此人们对危险废物的危害认识不足,且对其治理水平也远远落后于对废水、废气的治理。控制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已成为当今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对危险废物和其他固体废物的非法转移和安全处置越来越严格。环境规划署于1989年3月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并于1992年生效,我国是《巴塞尔公约》早缔约国之一。
产生危险废物应如何处置
危险废物因其会对环境甚至人体造成严重影响,因而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将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工作,待运危险废物要设置容器储存,危险废物交有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理。
水泥固化法
水泥固化是以水泥为固化剂将危险废物进行固化的一种处理方法。水泥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混合会发生水化反应,产生凝结后失去流动性则逐渐硬化。水泥固化法是用污泥(危险固体废物和水的混合物)代替水加入水泥中,使其凝结固化的方法。
对有害污泥进行固化时,水泥与污泥中的水分发生水化反应生成凝胶,将有害污泥微粒包容,并逐步硬化形成水泥固化体。可以认为,这种固化体的结构主要是水泥的水化反应物。这种方法使得有害物质被封闭在固化体内,达到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水泥固化法由于水泥比较便宜,并且操作设备简单,固化体强度高、长期稳定性好,对受热和风化有一定的抵抗力,因而利用价值较高。
水泥固化法的缺点:水泥固化体的浸出率较高,通常为10-4~10-5g/(cm2.d),因此需作涂覆处理;由于油类、有机酸类、金属氧化物等会妨碍水泥水化反应,为固化质量,加大水泥的配比量,结果固化体的增容比较高;有的废物需进行预处理和投加添加剂,使处理费用增高。
塑料固化法
将塑料作为凝结剂,使含有重金属的污泥固化而将重金属封闭来,同时又可将固化体作为农业或建筑材料加以利用。
塑料固化技术按所用塑料(树脂)不同可分为热塑性塑料固化和热固性塑料固化两类。热塑性塑料有聚乙烯、聚氯乙烯树脂等,在常温下呈固态,高温时可变为熔融胶黏液体,将有害废物掺合包容其中,冷却后形成塑料固化体。热固性塑料有脲醛树脂和不饱和聚酯等。脲醛树脂具有使用方便、固化速度快、常温或加热固化均佳的特点,与有害废物所形成的固化体具有较好的耐水性、耐热性及耐腐蚀性。不饱和聚酯树脂在常温下有适宜的黏度,可在常温、常压下固化成型,容易质量,适用于对有害废物和废物的固化处理。
塑料固化法的特点是:一般均可在常温下操作;为使混合物聚合凝结仅加入少量的催化剂即可;增容比和固化体的密度较小。此法既能处理干废渣,也能处理污泥浆,并且塑性固体不可燃。其主要缺点是塑料固化体耐老化性能差,固化体一旦破裂,污染物浸出会污染环境,因此,处置前都应有容器包装,因而增加了处理费用。此外,在混合过程中释放的有害烟雾,污染周围环境。
水玻璃固化法
水玻璃固化是以水玻璃为固化剂,无机酸类(如、、等)作为剂,与有害污泥按一定的配料比进行中和与缩合脱水反应,形成凝胶体,将有害污泥包容,经凝结硬化逐步形成水玻璃固化体。用水玻璃进行污泥的固化,其基础就是利用水玻璃的硬化、结合、包容及其吸附的性能。
水玻璃固化法具有工艺操作简便,原料易得,处理费用低,固化体耐酸性强,抗透水性好,重金属浸出率低等特点。但目前此法尚处于试验阶段。
焚烧法
焚烧法是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过程。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险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减少容积,去除性,回收能量及副产品的目的。
危险废物的焚烧过程比较复杂。由于危险废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比较复杂,对于同一批危险废物,其组成、热值、形状和燃烧状态都会随着时间与燃烧区域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变化,同时燃烧后所产生的废气组成和废渣性质也会随之改变。因此,危险废物的焚烧设备适应性强,操作弹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动调节操作参数的能力。
一般来说,差不多所有的有机性危险废物都可用焚烧法处理,而且好是用焚烧法处理。而对于某些的有机性危险废物,只适合用焚烧法处理,如石化工业生产中某些含性中间副产物等。
焚烧法的优点在于能迅速而大幅度地减少可燃性危险废物的容积。如在一些新设计的焚烧装置中,焚烧后的废物容积只是原容积的5%或更少。一些有害废物通过焚烧处理,可以破坏其组成结构或杀灭病原菌,达到、除害的目的。此外,通过焚烧处理还可以提供热能。 焚烧法的缺点:一是危险废物的焚烧会产生大量的酸性气体和未完全燃烧的有机组分及炉渣,如将其直接排入环境,必然会导致二次污染;二是此法的投资及运行管理费高,为了减少二次污染,要求焚烧过程设有控制污染设施和复杂的测试仪表,这又进一步提高了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