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静安废油回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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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具有毒性、反应性等危险特性,随意倾倒或处置不当会危害人体健康,具有很大的环境风险隐患。通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分析,梳理危险废物产生、运输、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重视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明确危险废物产生、运输、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使危险废物的过程管理更加清晰明确。通过对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研究、修订、完善和实施,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进一步科学规划,危险废物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化。
为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环境管理,主要采取以下管理体系: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应当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进行建立和健全,明确相关责任人及其责任事项,依法明确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和义务,并根据要求进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及其规范化管理。
管理计划制度。根据往年申报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利用量或处置量等实际情况,制定当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做好前瞻性管理,管理计划应该符合实际需求,在发生重大事项变更时,应进行修改并重新备案,防止频繁变更。
申报登记制度。根据上一年度危险废物实际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通过信息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数量) 、流向、贮存量、利用量或处置量等有关资料,实现危险废物实际情况年度报告制。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 达到90%以上
固体废物,即各种“垃圾”,是大气、水、土壤污染的重要来源。今年年初,市人大成立了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检查流程,周密组织,深入调研,扎实推进。2月份,召开了全市环资城建工作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遴选第三方机构对南京市贯彻实施固废法情况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估,评估报告通过了论证。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份以来,各区人大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法律培训学习,加强法律宣传,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先后参与了鼓楼、栖霞、浦口等区的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各执法检查组对涉及的各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累计7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