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延性混凝土厂家-可弯曲性混凝凝土-高延性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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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高延性混凝土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高延性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性能要求、配合比设计,以及采用高延性
混凝土加固房屋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砌体结构和混凝土构件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其他行
业工程的加固可参照使用。
1.0.3 高延性混凝土适用的环境温度不宜超过 90°C。采用高延性混凝土加固后构件的耐火
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1.0.4 高延性混凝土的加固设计及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高延性混凝土采用合成纤维作为增韧材料,合成纤维应为单丝纤维或粗纤维。纤维不
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危害,涉及与生产、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问题,应符合我国相
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1.2 制备高延性混凝土所用合成纤维的规格宜符合表 4.1.2 的规定。
表 4.1.2 合成纤维的规格
外 形 公称长度(mm) 当量直径(μm)
单丝纤维 4~15 12~50
粗纤维 15~60 >100
4.1.3 合成纤维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
在试配过程中,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进行高延性混凝土强度试验,其中一个可为
依据表 6.3.1 计算后调整拌合物的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试拌配合比分
别增加和减少 0.05。
6.3.3 高延性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确定后,尚应采用该配合比进行不少于三盘高延性混凝土的
重复试验,每盘高延性混凝土应至少成型一组试件,每组高延性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
配制强度。
6.3.4 高延性混凝土的配制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