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代办台湾原产地证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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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代办原产地证,一般原产地证CO、FORM A、FORM B、FORM E、RCEP 、FORM F、FORM L、FORM P、中澳、中韩等
代办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
原产地证书
一、为使原产于一方的货物在输入进口方时获得优惠关税待遇,应由出口方签证机构签发原产地证书,其样式及填写须知见附件。
二、依据临时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出口货物可被认定为原产于出口方时,原产地证书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前签发。
三、原产地证书应依据证书填写须知正确填制,编列单一证书编号,并以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正确署名和盖章。一份原产地证书涵括的货物应属同一批次交运,且其项数不超过20项。原产地证书仅能签发一份正本,进口商应持凭该正本申请适用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出口商或生产商可在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90天内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
(一)因不可抗力或出口方经规定可接受的正当理由;
(二)签证机构已签发原产地证书,但由于在填制或签发证书时产生的技术性错误,出口商申请注销及补发原产地证书;
(三)原产地证书遗失或损毁。
五、补发的原产地证书自货物出口报关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注记“补发”字样。
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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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产地证填写要求:
栏:填中文的出口商名称和地址、电话、传真;
第二栏:填中文的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电话、传真;
第三栏:填中文的收货人名称和地址、电话、传真;
第四栏:填中文的开船日期、船名航次、起运港、目的港;
第五栏和第六栏不填;
第七栏:项目编号;
第八栏:HS编码;
第九栏:填品名和包装数量;
第十栏:填重量或者数量单位;
第十一栏:填唛头,没有唛头填N/M;
第十二栏:填生产标准;
第十三栏:填发/票号和发/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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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证我司都会与贵司确认好单证所有内容,单证确认件确认资料后才申请。
◎证书申请后不能修改不能暂时,由海关平台审核结果后处理
◎买家如果收货后发现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必会给予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