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湖南正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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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根据《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在航道保护范围内建设临河、临湖、临海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符合该航道通航条件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审核。
公司提供的工程咨询服务,主营业务有: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计、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