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危废企业管理要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
【危废间选址要求】
危废间选址要求(来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设施底部地下水水位。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的事故风险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