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杭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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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需要新旧股东签字。
(5)变更后股东为的,需要补签财产分割证明。
在遇到公司的股份转让的时候,除了股权的定价以及纳税方面的问题,股东关心的问题可能就是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多久可以办完等时间上面的问题。
一、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每个地方的时间不一样的,股权变更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国税,都要变更的。如果还有其他特批的,也要去变更或者备案的。正常情况下,工商局提交资料变更后 7个工作日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国税,提交变更资料当时就可以出证。所以慢是10个工作日,
二、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有效吗?
根据《合同法》第44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据此,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可以直接适用《合同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虽然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但从该条规定内容的分析,不能得出股权变动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的推论,“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明。”从中可见变更登记是以“股东变动”为条件的,而股东变动显然是以股权发生转移为基础的,没有股权的股东并不存在,没有按期进行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只是被责令限期办理或被处以行政罚款,但并不能够否认新股东(受让人)享有的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只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进一步证明股权转让的效力取决于是否进行过工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综上所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得知的是,因为要在工商等地进行有关的规定,因此在所有材料都准备好并且提交到有关部门的时候需要十个工作日可以办好有关事宜,同时准备有关材料应该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所以如果涉及到重要问题建议提前准备好有关事宜。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准备材料: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须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健康证复印件1份、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复印件每人1份;
4、食品经营场所(仓库)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若租赁的,需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5、与经营相适宜的主要设备或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经营场所位置图等文件一套;
6、从事餐饮服务的,提供生活饮用水安全的证明资料;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声明,餐饮服务的,并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
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分类:
1、要是销售瓜果蔬菜就不用办食品证可以直接卖;
2、像超市、便利店销售带包装的食品就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是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
3、蛋糕店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是蛋糕类食品制售;
4、制作熟食,熟食店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是热食类食品制售;
5、饭店、小吃店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是热食类食品制售,有凉菜的还要加上冷食类食品制售;
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优势:
1、 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律法规咨询: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前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2、 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流程指导服务:提供全程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疑难咨询和材料准备工作。
3、 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进度查询服务:您不用再担心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度被耽误,我们通过平台为您提供实时查询服务,任何时候您都能掌握办理的进度。
4、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程代办服务:接受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后,我们也将提供全程代办服务,解决繁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办过程。
企业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取得《企业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申办单位食堂许可,应取得法人登记证、社团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