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清算公告登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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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登报电话:400-8698-667
清算公告:
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与,成立清算组,对本公司进行清算,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
清算组地址:xxxx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公告登报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186条规定,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特别提示: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公告应在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其他市级报刊刊登的清算公告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