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合理收费,全程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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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申请、申报)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近三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三年,不含申报当年。)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书企业认定对知识产权要求: (一)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即使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专利也要办理专利转让手续; (二)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三)按Ⅰ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不限使用次数;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使用一次; (四)在申请及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其他权属人明确申明放弃使用; (五)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六)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 (七)无证书的专利须拥有授权通知书,且有缴费单据; (八)非的专利,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办理转让手续,经过专利备案,或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所有权转让; (九)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与知识产权相关联; (十)企业更名的应提供工商更名,以判断知识产权归属。
认定好处: 1、凡经认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二十八条),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经认定的可凭批准文件和《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3、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地提升企业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4、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的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影响力仅次于中国产品、产品。
一:政策倾向1,大量举办各类性。如:知识产权局讲座,科研立项管理讲座,项目申报讲座。为企业树立正确的项目申报。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核力度。的严肃性和含金量。3,切实了解企业对项目申报的实际需求,细化、具象地推出各类优惠政策,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4,推出培育入库项目,为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预演练兵的机会。5,大量组建项目申报行业协会,对项目申报机构进行培训,规范管理项目申报行业。二:市场分析:1,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必然经历这一过程:个别人尝试——少数人跟进——大量涌入——市场混乱——市场调整——行业规范。目前科技项目行业正进入市场混乱阶段。2,不少新成立的机构,为获取市场份额,通过发达的推广途径,大打价格战。拉低了服务费用,服务费降低的同时,必然降低服务标准。而为了达到通过率,不少服务机构没有底线地进行虚假包装。造成了质量下降,数量急剧上升的现状。3近年来,随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的。市面上提供高企认定服务的机构暴增。加上推广平台的助推。各类机构鱼龙混杂,混淆视听。其实不少机构成立时间也就两年。人员从业也就一两年时间,甚至是刚刚入行。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低标准下这类机构也能生存。中国的市场经济并非是纯粹的市场经济,特别是科技项目行业,跟相关部门调控有着很大的关系。自前年开始,科技项目行业开始进入乱想的时候,相关部门就已经开始了润物细无声的调控。今年应该是调控的收官之年,力度,动作明显。苏州派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您通过政策倾向来为您剖析相关部门的政策导向。
研发费用直接投入核算2.1核算难点 《工作指引》中较明确规定了直接投入的开支范围,但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中的材料费品种繁多,部分领料单上亦未写明具体用于什么研究开发项目,直接投入的认定和分配缺乏可靠的依据。 此外,很多申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以前年度并没有立设置研发费用科目,发生的研发费分别记载于不同的会计科目,如实验车间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等,而不同会计科目之间又不存在对申报明细表而言的勾稽关系。因此,申报企业将非研发材料成本计入研发直接投入中的人为操作空间很大。2.2应对措施a.总量领用的合理性判断; b.研究开发材料领用的月均波动情况是否合理; c.领用材料与研究开发项目的相关性判断,必要时可以考虑利用外部工作。如:聘请行业,对研究开发项目有关直接投入的品种、数量、质量等因素的合理性、相关性进行评价; d.对研究开发材料所形成的实物成果进行盘点及残次品的销售进行综合判断。如:电缆生产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领用的铜等重要材料,在考虑残次品销售的前提下,需要对期末实物库存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为贯彻落实好有关促进产业、服务业态发展的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完善工作,2015年4月29日,全国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完善认定管理办法研讨会”,、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工信部、、体育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认监委等10部委相关参加了会议(提交了意见)。火炬中心翟立新主持会议。、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就近年来认定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和完善政策工作做了介绍,对各行业部门多年来对此项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为高企政策完善工作提出更多具体意见。会上,与会人员就本行业特点、以往高企认定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对技术领域、认定办法调整建议等发表了意见,并对涉及科技、财政、税收、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沟通。他们表示,这次会议既对高企政策完善工作进行了充分研讨,又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是一次务实、的研讨会。同时,对、财政部、税务总局积极听取行业部门意见、开门办公的姿态给予赞许。翟立新表示,高企政策是利用税收杠杆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具含金量的政策之一,高企政策完善工作还需要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全国小组办公室将对有关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在完善认定管理办法中予以统筹考虑,充分发挥高企政策在推动各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