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办理著作权和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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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六条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和许可,参照《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
著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登记办法
章 总则
条 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保护。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和转让合同登记。
第四条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登记意义
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作为法律保护的依据
《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规定:“可以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在法律上著作权视为“无形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在企业破产后,无形资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为什么要申请软件著作权?
1.上架经营---APP主流应用市场上架承接商业项目,参与竞标的资质必要条件
2.重要维权依据---代码被抄袭或者盗版,可用于举证维权,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
3.申请补贴---高企/双软申报,享受对企业的各种扶持和减免税优惠政策
4.无形资产增值---可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有效无形资产,认证使软件价值倍增
沈阳双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企业简介:
沈阳双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成立以来,以特有的渠道及经验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申报等工作的综合科技服务机构。现为国家备案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备案专利代理组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单位、得到了辽宁省科技厅与多地科技部门的认可、推荐。 公司秉承“品质,客户至上;相辅相成,共创繁荣”的经营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