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3、美国有机认证,出口美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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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法规标准体系
美国产品法规体系由法规(Act)、手册(Program Handbook)、指南(Guidance)和标准(OrganicStandard)构成。
主要法规有《有机食品产品法》(The Organic Foods Production Act of 1990, asamended,7 U.S.C. 6501 et seq.)和《国家有机计划》(National Organic Program,CFR 7,Part 205)。
NOP规定只有经USDA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后,产品才能使用“USDA Organic”的标识。产品种植、养殖者证明他们采取了保护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并仅使用经批准的允许投入物质。
NOSB负责对有机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建议,每5年对允许投入物质清单进行一次复审,评估新申请加入允许投入物质清单的物质、公布草案征求意见并向USDA提供推荐意见。
认证机构的认可
目前共有84家认证机构(包括私营机构和机构)通过USDA的认可,可以从事产品认证活动,其中49家是美国机构,另外35家是美国以外的机构。大部分机构是直接被USDA-NOP认可的,20家机构是通过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认可协议获得认可的。
申请认可的认证机构向NOP下设的认可和国际活动处(AIA)递交申请表,并缴纳500美元申请费用。由评审办公室(Audit,Review and Compliance Branch, ARC)进行文件审核,并组织评审组对认证机构进行现场评审。
在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的基础上,AIA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对认证机构开具的不符合项整改完成后,将审核通过的报告提交认可(Accreditation Committee,AC);AC再次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后,做出是否予以认可的建议并报AMS;AMS终决定是否予以认可,对获准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证书并在网站上发布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认可范围、认可有效期)。
有机标识的使用
有机标识包括两部分: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和(或)使用美国农业部统一的圆形有机标签(带有USDA和Organic字样)。美国联邦法规第七章205款D部分规定了有机标识的使用要求。只有通过认证的产品才能使用有机标识(年销售收入5000美元以下的有机农场除外),并在产品标签上说明实施有机认证的机构名称
4. 含有机成分
有机成分含量在70%以下的产品,仅允许声称“含有机成分”并在成分表中列出有机成分,如“有机茴香”,不能使用USDA有机标签。
产品认证简介
有机农业介绍
联合国食品法典对有机农业的定义:有机农业是促进
和加强包括生物多样性、生物循环和土壤生物活动的农业生态
系统健康的整体生产管理系统。有机农业生产系统基于明确和
严格的生产标准,致力于实现社会、生态和经济持续性的佳
化。
有机农业的特征:
· 不使用人工合成物质如化学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
· 生产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采用一系列与生态和环境友好的技术,维持一种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农业生产过程;
· 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