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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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是复核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工程量是否正确属实、单价的采用是否合理。例如对索赔项目的计算要注意在计算闲置费时,机械费不能按机械台班单价乘闲置天数,而只能计算机械闲置损失或租赁费等。
对签证的复核审计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审计人员只有掌握较为全面的工程施工技术、预决算技术和现场管理知识,才能轻松面对,确保审计成功。
它是指审计人员亲临建筑现场,对审计事项进行实地观察,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疑点,验证事实,核实实际工程量,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参与基建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当事人、知情人或施工单位施工员、预算员、知情者,以证实基建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所以询问法也是基建工程决算审计直接、常用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工程审计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工程管理前期资料文件
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图纸审查意见书);
2、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标底;
3、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纪要文件等;
4、承包方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及相关承诺等)。
工程管理过程资料
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
2、图纸会审答疑记录;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地基与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勘探记录;
5、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工作联系函;
6、例会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7、移交设备、材料明细签名册收单(制表表明型号、楼层、部位等)
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
2、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
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结算书
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量部分编制。
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
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会议纪要
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再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盖章确认。
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需填写具体开工、竣工时间、内容及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
其他结算资料
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审核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施工单位出的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甲方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淤泥排放费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