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机房工程标准机房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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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
1 通信接入交接设备机房应设在建筑物内底层或在地下一层(当建筑物有地下多层时)。
2 公共安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广播系统可集中配置在智能化系统设备总控室内,各系统设备应占有立的工作区,且相互间不会产生干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机及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备均应设在其中相对立的空间内。
6 重要设备机房不宜贴邻建筑物外墙(消防控制室除外)。
7 与智能化系统无关的管线不得从机房穿越。
8 机房面积应根据各系统设备机柜(机架)的数量及布局要求确定,并宜预留发展空间。
9 机房宜采用防静电架空地板,架空地板的内净高度及承重能力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和所安装设备的荷载要求。
10 机房的背景电磁场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 9175有关的规定。
电气工程
配电
1 应按机房设备用电负荷的要求配电,并应留有裕量。
2 电源质量应符合有关规范或所配置设备的技术要求。
不间断电源
1 机房内设备应设不间断或应急电源装置。
照明
1 消防控制室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无眩光荧光灯具或节能灯具,应由应急电源供电。
2 机房照明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有关的规定。
防雷
1 电源输入端应设置电涌保护装置。
2 信息系统输入端应设置电涌保护装置。
机房空调
空调环境
1 机房应设空调系统,机房的环境温、湿度应符合所配置设备规定的使用环境条件及相应的技术标准。
2 机房应设置新风系统。
综合布线
综合布线是一种模块化的、灵活性的建筑物内或建筑群之间的信息传输通道。通过它可使话音设备、数据设备、交换设备及各种控制设备与信息管理系统连接起来,同时也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的综合布线。它还包括建筑物外部网络或电信线路的连接点与应用系统设备之间的所有线缆及相关的连接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