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危废备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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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加强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按照《指导意见》第十六条提出的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等要求,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开展相关制度建设。其一,建立健全推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加大对平台建设、政策引导、资金奖励、指导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制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各类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基础性、前瞻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相关成果应用示范推广。
其二,建设地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共享的试验、检验、中试、大试平台;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合作,打通“产学研用”有机合作的通道,多元化构建创新链,形成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模式。
近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2021年城区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动员暨管理培训会,在此基础上,动员部署了工业固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湘钢及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工作,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有效防控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全面排查全市固体废物底数及隐患、防范风险,依法打击并有效遏制工业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为年产生量大于100吨的工业企业,涉固体废物投诉举报多、发生过涉固废环境事件或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的单位,涉及可能含危险特性的工业固废产生、处置利用单位。对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将排查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以及产废底数、贮存管理、依法办理转移等内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单位将排查收集处置规范、污染防治、营运期风险防范等内容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曹桥街道的某机械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西南角建有两间危废贮存仓库,其中东侧仓库存放的废含油抹布、手套包装袋和西侧仓库南部堆放的废油漆、稀释剂空桶均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责令改正,当日该公司按规定对相关物品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在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外,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外,主要起到提醒警示和溯源作用。对未按规定设置‘危废标签’的违法行为,新《固废法》提高了10倍罚款金额。”
据工作人员介绍,本案中,该公司未按规定设置“危废标签”的违法行为属发现,并及时完成整改,符合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12项的规定,因此不予处罚。
但是,如果该公司再次出现此类行为,则将依法进行处罚。
那么,相关企业应在哪些方面加以注意、加强管理呢?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场核查要点:
1、一般工业固废统计台账,是否完整记录分品种固废的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等情况且与填报数据一致;自行处置利用设施情况与报告信息是否一致,处置利用设施是否检测废水和废气排放,处置利用设施是否产生二次废物;
2、自行贮存设施情况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贮存设施是否已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张贴环保图形标志等环境保护要求,贮存设施采取了哪些环保措施;
3、转移情况:遴选委外单位的制度文件与具体流程,是否掌握委外固废的终利用处置去向,不掌握委外固废终利用处置去向的原因;涉及跨省转移固体废物的,是否已按照《固废法》要求办理备案或许可;
4、下游接收单位核查情况:与受委托收集、利用、处置、运输一般工业固废的接收单位,是否均签订了书面合同;接收单位是否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本单位,有书面反馈材料;接收单位是否具备环评手续,是否具备现场踏勘照片等材料;接收单位是否对接收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台账管理,实际接收情况是否与本单位报告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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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监管执法检查要点:
1、排污节点、产废节点、危废类别、污染排放情况等内容与排污许可及现场实际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遗漏、虚假造假等重大缺陷;
2、台账:是否对工业废料、废酸等危险废物产生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转移等情况如实登记造册和规范记录;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涵盖危险废物分析、接收、利用处置、内部检查、运行、环境监测、事故记录和报告、应急演练等内容;
3、储存管理: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收集、分区贮存;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是否有破损、泄露或其他缺陷;是否混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是否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对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是否进行预处理;
4、标识设置: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是否设置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转移:是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的运输管理规定,是否制定运输过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应急管理:是否制定危险废物以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