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惠州市惠城区入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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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方针再次变化!日前,惠州市挂出入户新政《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放开放宽集体落户限制,放宽各县区入户条件优化惠城区落户方针。同时,清晰2016年11月21日为撤销购房入户方针时刻点,在此之前购房未入户者,可提交相关材料入户。而在这个节点后在惠州市购房者则不再答应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2016年11月21日前购房者证件完全可申请入户
长久以来,购房入户方针是许多异地务工人员落户惠州市的主要途径,而惠州市于2016年11月21日出台的《惠州市人民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告诉》(惠府〔2016〕169号)里面,拓宽了落户我市的渠道,但并未提及购房入户这一方针。这个文件的出台也引起了市民的热议,并长时刻对于购房入户方针保持关注。
昨日,在市赫然发现惠州市现已推出有关于这一方针的文件。在《方案》中清晰,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告诉》(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惠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据的,自己及共同居住日子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这样的规定,意味着正式清晰撤销购房入户并清晰截止点为2016年11月21日。
市民陈先生老家是江西,在惠州作业多年,一向未入户。2015年,陈先生在惠城区水口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作业忙,也没想过会忽然不能购房入户的,所以一向没有去派出所办入户”。事情一拖就拖了一年多,直到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撤销购房入户,陈先生多次去派出所咨询,但得到的是无法购房入户回复。
:咨询不收费
第二:解答不收费
第三:出方案不收费
即使你不找我入惠州户
我也愿意和你聊聊政策和未来
至少不会让您在入惠户的路上走弯路
成交只是开始,服务永无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