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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登报电话:0351-4222-202 挂失公告 证件遗失 减资公告 登报公告 太原
登报时应遵循以下准则:在满足登报内容有效的提前下,尽量把登报内容简单化,以降低成本。在登报报纸字数限制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多写登报内容。
从行政法角度而言,遗失证行为,属于行政主体未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遗失证行为,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种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情形。
二种是行政主体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但因行为不当,作出了与其职责不一致的行为。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遗失证行为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