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代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代办价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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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认证对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10个方面产品质量的条件,内容包括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条件、原材料要求、加工工艺及过程、产品标准要求、人员要求、检验设备要求、包装标识要求、储运要求、质量管理要求共10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对“条件”的要求,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条件的具体要求不同,这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实施细则》中,作了详细的规定,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细则》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在没有有害气体、烟尘、灰尘、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
1、《申请书》的领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2、接受企业申请。企业向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递交《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立即检查申请材料是否,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应明确告知企业所缺材料,退回企业补充,待补全后再予接受;3、材料审查和受理。接受企业申请后,应当组织审查组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书面材料符合要求的,发给企业《受理通知书》;书面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求企业在20个工作(1个月)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图片}4、现场审查、抽样和检验。对书面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企业,安排审查组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由审查组对其生产的食品按规定进行抽样,交由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应当采取纠正措施或整改,经确认或复审符合规定要求的,再对其进行抽样检验;5、审核批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具备产品质量基本条件并产品检验合格的企业名单上报国家之间总局审批;6、发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批复,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及时发放《》。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7、统一公告。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告取得《》的企业名单。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不同工艺应分别提交,图中应包含原辅材料、关键控制点及参数指标,加盖企业公章);
4、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处置等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申请延续或变更的,还需提供原正本、副本和副页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陈述,治理结构图及申请人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声明(申请免于现场核查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
6、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需提供企业自行备案标准的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的明文件。
8、 企业生产场所照片;
9、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表(仅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提供,并附食品添加剂原料的使用依据和不同配方的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式样,加盖企业公章);
10、复配食品添加剂有害物质和致病性微生物信息表(仅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提供,并附复配食品添加剂有害物质计算方法,加盖企业公章);
11、企业关于参与复配的各组分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反应的声明(仅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提供,并附生产过程中各组分不发生化学反应的分析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12、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仅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提供,加盖企业公章);
13、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