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兆村工艺彩灯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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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闽西,是客家人的祖地,有着特的风土民情。连城的芷溪闹花灯,就是其中的一朵奇葩。
芷溪闹花灯,有着近300年的历史。早在康熙四十五年(公元1706 年),芷溪人杨燕山任官于苏州,夫人吴二姑系苏州人氏,酷爱苏州的花灯和锣鼓,于是把花灯、锣鼓从苏州传入芷溪。
花灯大多由99个小花灯组成,有的106盏。每一盏灯内装琉璃杯,点的是纯清的花生油或茶油,无烟明亮,浑身晶莹剔透,熠熠生辉。宝盖顶上有一红线系在一根弓形竹竿上,供擎灯人握住。每座花灯添油后近 15 公斤。由于是"纸包火",故擎灯人擎灯时总是小心翼翼的。他们都经过严格的训练,至少得"步伐稳""灯不晃 "才行。
闹花灯时,鼓乐队在前头,随后就是光彩夺目的花灯了。灯由一人高擎着,周围有许多人像群星拱月一样护卫着。远看花灯,像一簇聚集起来的夜明珠,明晃晃,亮晶晶,五光十色。近观花灯,每一座都由成百盏小灯组成。花灯分上下两部分。部称为宝盖,轴心有两层走马灯,左右相反旋转;四周是各式各样 的灯,又分为三层 :上层是牡丹花蕾灯,5盏;中层是凤蛮灯,6盏;下层是整鱼灯,6 盏。这些花灯造型精巧美观,整头羽末,往往缀有成串五颜六色的细珠,煞是好看。下部是花灯主体,轴心是宝伞花壶灯,四周12串,分内外两层:内层是六角宫灯,或是牡丹灯,花钵灯;外层是花篮灯。
芷溪每年农历正月十一闹花灯,花灯少则十几座,多则几十座,甚至100多座。要是站在高处远远看去,那花灯首尾相接,明烛夜空,灿烂辉煌,蔚为壮观。
秀山花灯起源
秀山花灯是中国西南地区花灯艺术中的一支重要流派,是集、民俗、歌舞、杂技、纸扎艺术为一体的民间文化现象和民间表演艺术,是中国宝贵的民间音乐文化遗产。秀山花灯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花灯艺术代表性,又称跳花灯、耍花灯、花灯戏,是一种古老的民间歌舞说唱艺术,广泛流传于武陵山区的土家族聚居地区。
秀山花灯表演每年从正月初二开始,至正月十五结束,十六以后叫"厚脸灯"。秀山花灯的传统表演,场地不限,院坝、堂屋、街头巷尾,只要有一个十多平方米的平地即可。由于各地花灯班表演形式和表演风格、表演内容的需要,也有需要场地的。如表演"高台花灯",就需要传统老式的木方桌二至三张,表演的二人在几张桌子重叠高度的桌面上进行花灯二人转表演。花灯小戏,需要"搭台子",简易布景,一般是在坝子的土台上表演,或者在吊脚楼上表演。历经数的发展,秀山花灯逐渐形成了具有特风格的民间艺术。
重庆渝东南花灯起源于唐宋,延续于元明,兴盛于清代,是一种集歌、舞、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
渝东南秀山县素称"花灯歌舞之乡",其花灯戏源于汉族"灯儿戏",后来融入了土家族、苗族的歌舞表演技巧,发展为一种格调新颖、歌舞动人、为汉、土、苗各族喜爱的艺术形式。花灯是一种古朴、诙谐、抒情优美,集歌、舞、韵白为一体,并以打击乐、琴弦乐为伴奏的综合艺术。据历史记载,它起源于元代的"跳团团"(即男、女二人在方桌上载歌载舞,连说带唱),明代又融入采茶戏的一些歌舞表演形式,始有"花灯"之称。后来,又发展为搭花台、花灯单边戏和现代花灯剧。
1936年,红二方面军长征途中经过云南姚安时,当地艺人编演了《洋人闹》、《抓兵曲》等小戏欢迎红军,时称“红军灯”。爆发后,云南戏剧工作者王旦东和花灯艺人熊介臣等组成“云南农民救亡灯剧社”到昆明、玉溪、普宁、通海和广东曲江等地演出。他们以玉溪花灯曲调为基础,编演了《抗战十二花》、《抗战十二将》等花灯调和《张小二从军》、《毙罗小云》、《汉暴》、《新投军别窑》、《茶山杀敌》等花灯戏。这些剧目均有文学剧本,改变了原花灯剧目的“提纲戏”状况。他们还将《义勇军进行曲》的音调引进花灯音乐,创作出一支新的花灯调--调。解放期间,在昆明学生运动中和滇桂黔边区纵队中,曾编演过《农村一家》、《血海深仇》等新剧目,时称“学生灯”。
花灯的制作工艺比较繁复。不同品种的花灯,其用材、制作过程均有差异。但从共性方面概括起来,其制作过程一般包括构思、扎胚、装裱、装饰、组装几个环节。
构思:
潮州花灯是以灯屏(展现一定历史人物故事场景的花灯)为主干,辅以节日喜庆、祭祀等活动所挂饰物为补充的、潮汕地区特有的民间传统艺术。其作品可以是人物、山水,也可以是花鸟虫鱼,甚至是居家日用品,几乎是世间万物皆可入灯。其构思一般由艺术修养的艺人承担。其素材来源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更主要的是来源于历史的文化积淀。由于其并没有图纸、文字记载,全靠艺人们代代相传,推陈出新发展起来的。花灯的规格,造型并没有固定的格式,由艺人根据需要创作。创作过程既要尊重历史,又要有新创意,适应各种需求对象的需要,给人以美的享受。作品的构思这一环节,是整个花灯制作过程的关键, 这就要求构思者要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高超的技巧。
装裱:
装裱分为裱胚和裱面二个环节。裱胚好比泥塑中的塑胚。所不同的是裱胚用纸,用土法制作的纸,艺人们称为“草纸”。根据花灯胚(骨架)间隙的大小,用纸把其连成整体,个别部位可能要裱上几层,甚至几十层,以弥补胚架在表现作品上的不足。这一环节是对作品形态上的进一步完善。如果花灯里要点灯的,这一环节就可以不做,而直接裱面。裱面,是根据花灯所表现的物体的外部特征,采用各种颜色的丝绸或彩纸,用粘剂把其粘贴于作品之上,或作衣褶、或花鸟虫鱼的形态,力求相似或相近。这需要较深厚的美学原理,特别是色彩学修养,才能真正表现出作品的内涵。
组装:
这是专指比较大型的花灯或活动灯屏和一些由多个部件构成的花灯(如走马灯)的一个制作环节。大型的花灯受制作场地限制和为了方便搬运,在制作时,艺人们通常把其分解成几个部件,逐个制作完成之后,搬到现场再行拼接起来,如旧时民间祭祀活动中,扎制的神像,有的三四丈高,要用这种方式。活动灯屏是指人物、鸟兽能做出一定的动作,以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的灯屏。其关节部分都是可以转动的。一般也在制作的后期才组装起来,这个难度较大,涉及到仿生学、运动力学等科学原理。走马灯分内外二个部分,外面部分通常作成宫灯,裱上轻纱,内套制成圆筒状,绘上人物、花鸟,圆筒顶部制成风车状,圆心上装一个凸起的小金属片,依靠宫灯底部正中竖起的一根顶针托住。在宫灯底部装上一盏灯,利用热力学原理,产生上升热流推动风车而转动。 花灯的制作工艺非常复杂,涉及到许多方面的科学道理。对其进行研究和传承,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潮州花灯艺人已剩下很少的几个人,受十年的冲击,其传人无多,且承传有限,面临着失传的可能,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加以重视,为我市工艺美术宝库留住宝贵。如能发扬光大更是好事一桩。
花灯,又名灯笼。花灯是起源于中国的一种传统民间工艺品,在古代,其主要作用是照明,由纸或者绢作为灯笼的外皮,骨架通常使用竹或木条制作,中间放上蜡烛或者灯泡,成为照明工具。受文化影响,在华人地区,许多国家的庙宇中,花灯也是相当常见的物品。
潮州花灯具特色,散发着浓郁的乡土艺术的芬芳。早的潮州花灯是以竹作架,用绢绸裱成空心人物,表面淡施粉彩,描绘衣饰,夜间灯火点于其中,透照出来,绰约动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历代民间艺人,以自己的劳动和智慧,不断推陈出新,使这朵艺苑奇花越发美丽可爱。他们以铁线扎物的躯壳,然后像般穿上精心绣制的绚丽多姿的衣裳,配上和谐的景物和辉煌的灯光如(大光灯),以脍炙人口的历史故事情节为题材和内容,组成层叠有致的成屏花灯屏,更显得富丽堂皇,雍容华贵,成为一种雅俗共赏,老少咸爱的特种工艺品。此后又有艺人别出心裁,以盛装的杂处花灯人物间,以真乱假。 在没有了解潮州的花灯艺术的艺术内涵以前,是很难想见其纷繁和讲究的。单其用材就近千种。而其艺术表现更是细致入微:在形式上,可分为“热灯”和“素灯”两大类。“热灯”又称“战灯”;“素灯”又称“文灯”。前者讲究盘弓走马姿态;后者着重表情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