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丝绳输送带符合输送带的二款,按原规范第 12条第二款和《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试行办法》(煤炭部编)制订。
钢丝绳输送带使用条件和润滑方式不同而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规定,故装配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第 13 . 2 . 7 条按原规范第 14 条制订。
第 13.2 .14条、第 13.2.15条开式齿轮的啮合间隙和接触斑点,输送带的连接技术要求,随设备的型号规格不同而各不相同,
输送带按原规范第 45条制订。
第 13.2.19条参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固定设备)》和JK—2/3
ST5000钢丝绳输送带在试运转工作正常情况应是空负荷之后接着进行负荷试运转。但是有时因条件限制,负荷试运转不能连续进行
规定在空负荷试运转合格后应办理工程的临时交工手续。根据多年来的实际情况,此阶段设备的保管、维护应由建设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