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要法人亲自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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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一种证照,法律依据是人民共和国第343号令《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新闻出版总署第20号令《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根据《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文)和《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文)。
什么是出版物?
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类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
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总发行:指由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展销: 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有实体书店,且经营场所不能为住宅)。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章;
3、法人身份证以及主要负责人彩色扫描件;
4、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