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的流程,废旧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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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受理
生态环境局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a)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即时受理;
b)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直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c) 材料不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如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日向申请人发送《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补正后达到要求的,予以受
理;补正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d)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
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修订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在生产者责任延伸等方面做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细化和完善;印发了《山东省“十四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纳入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从“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三个维度加速循环型产业链条布局。
每年招标采购第三方审核单位,对拆解处理企业开展立审核。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在第三方审核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初审;市局根据审核记录和现场核查情况编制审核报告;省厅每季度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三流合一”比对、历史视频、员工谈话等方式进行审核并编制审核报告公示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