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内容监理合作合作形式综合监理合作合作期限长期合作模式工程监理综合合作细则监理合作合作范围全国
上传申报材料
人员证明材料
上传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对于其他技术人员,同样需要上传相关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这些材料是证明企业人员资质和劳动关系的关键依据,有助于审核部门核实企业是否满足人员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企业需要提供近 3 - 5 年(根据资质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业绩证明材料要能够清晰地反映企业在相应领域的监理能力和经验,例如,在一份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出企业对建筑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其他材料
还需要上传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设备购置发票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从不同角度证明企业的合法性、组织形式、办公条件和设备配备情况。
(三)受理审核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首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报材料是否、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网上申报信息与上传材料是否一致等。例如,如果申报材料缺少关键的人员注册证书扫描件,或者申报表格填写不完整,都会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在这个阶段,企业可能会收到主管部门要求补充或更正材料的通知。
工程业绩要求严格
企业在申请资质时需要提供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工程监理业绩,对于新成立的企业或者业务转型的企业来说,可能很难满足这一要求。而且,业绩证明材料的收集和整理也比较复杂,需要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沟通协调,确保业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能够得到认可。
材料准备复杂
资质申报需要大量的材料,包括人员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等多种文件。这些材料的格式要求、内容规范都很严格,企业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准备。而且,材料中的任何一个小失误都可能导致申报失败,例如,人员证书扫描件不清晰、业绩时间与合同不符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