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企业进皖备案如何办程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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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企业进安徽施工办理备案时需要的资料,人员详解
1执照、资质、安全(均需副本)、任命书、委托书、承诺书,法人需要有A本,在皖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注册证、B本等)、技术负责人(职称证、A本等)、五大员,在皖的办公地址,和企业核验申请表。
进皖备案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觉得简单但是真做起来就不一样了,有的企业自己做了好几个月都没有审批通过,耽误了招标和施工,提醒广大的客户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对进皖企业日常监管实行属地化管理。已在工程所在地备案并领取信用登记手册的进皖企业,享有当地建设工程企业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一视同仁,纳入本地区管理范围。
取得信用登记手册的进皖企业需要到备案登记地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开展活动时,由备案登记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转介,并出示有省厅核发的《省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登记手册》。工程投标时无需再提供进皖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进皖企业在我省境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服务和监管,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并结合我省实际。
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指注册地不在安徽省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称“进皖企业”)。
我省对进皖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具体备案管理工作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进皖企业参与我省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先到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不得参与建设项目的竞标等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