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食品级聚二甲基硅氧烷乳液隆胜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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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千克¥18.00
食品添加剂
聚二甲基硅氧烷乳液
一、主要成份
去离子水、聚二甲基硅氧烷、食品级乳化剂、食品级增稠剂
二、技术指标
色泽-----------------乳白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透明的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性状
性状---------------粘稠液体
溶解性--------------------通过试验 GB30612-2014中B.3.1
稳定性--------------通过试验 GB30612-2014中B6
不挥发物,w% ≥10 GB30612-2014中B7
铅(Pb)/(mg/kg) ≤
5 GB 5009.12a
总砷(以As计)/(mg/kg)≤2 GB/T 5009.11a
样品处理为干法灰化
三、食品级聚二甲基硅氧烷执行标准
GB30612-2014《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
四、使用量及范围
食品级消泡剂:豆制品工艺(使用量0.3g/kg,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量计)、肉制品、啤酒加工艺(上述加工工艺使用量0.2g/kg)、焙烤食品工艺(在模具中的使用量30mg/dm2)、油脂加工工艺(使用量0.01g/kg)、果冻、果汁、浓缩果汁粉、饮料、速溶食品、冰淇淋、果酱、调味品和蔬菜加工工艺(上述加工工艺使用量0.05g/kg)、发酵工艺(使用量0.1g/kg)、薯片加工工艺。
五、使用
将本品用水或起泡液稀释为均匀的溶液后再加入起泡液中,也可直接加入,开封稀释后应尽快用完,其用量一般为0.01‰-1‰,随用途而异。
六、包装与贮存
1.用25kg、50kg、100kg、200kg聚乙烯桶,也可根据用户要求更换包装。
2.本品应密封贮存于通风干燥处,防止雨淋,日光曝晒,不得与强酸强碱及有毒物质混装、混运和堆放。
3.本品在符合上述条件下,自生产之日算起,存贮期为6个月,超过存贮期后若有少量分层现象,混合均匀后,经检测合格可继续使用,不影响其效果。
4.本品按非危险品运输。
食品添加剂聚二甲基硅氧烷乳液 隆胜四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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