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公告发布—云南经济日报登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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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日报登报电话:0871-6466-0033、133—1253—5913
债权公告登报
登报遗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对债务人的清偿行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如有遗失声明的,债权人应立即登报声明。
债权公告登报: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
债权公告登报:若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则视为已经通知到了债务人。根据《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零八条的规定,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债务的,则视为放弃债权,债权终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