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中国GAP认证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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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标准编辑
我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有十章五十七条,包括从产前(如种子品质标准化)、产中(如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标准化)到产后(如加工、贮运等标准化)的全过程,都要遵循规范,从而形成一套完整而有科学的管理体系。
实施意义编辑
通过GAP认证,能够提升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生产出、安全的农、畜产品,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
通过GAP认证,将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条件。GAP认证已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正在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增强国际互信,消除技术壁垒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GAP认证的企业将在欧洲的EUREPGAP网站和/或我国认证机构的网站上公布,因此,GAP认证能够提高企业形象和度。
通过GAP认证的产品,可以形成品牌效应,从而增加认证企业和生产者的收入。
通过GAP认证,有利于增强生产者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通过GAP认证,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有利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认证 ChinaGAP是China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的缩写,意为中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该规范是国家认监委参照国际上较有影响力的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如:EUREPGAP标准)结合中国农业国情而起草的中国农产品种养殖规范。ChinaGAP的宗旨是促进农产品安全控制、动植物疫病防治、生态和环境保护、动物福利、职业健康等方面能力的提高,优化我国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提高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ChinaGAP认证是针对作物、果蔬、肉牛、肉羊、奶牛、生猪和家禽的种植或养殖所进行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在中国推行ChinaGAP认证将促进中国农业标准化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应对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使我国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认证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的内部检查得以正确的实施,还应建立追溯体系,能够区分认证和非认证产品,能够追溯到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的源头。 集中管理: 所有注册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成员和模块的生产场所在相同的经营、控制和规章制度下运行, 即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审核和经营评价。 协议期限: 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与其注册成员签订协议以开展认证,协议期限至少为一整年。 内部检查:在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注册的所有成员应按照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每年至少一次内部检查,的要求完成内部检查,其记录可供内部或外部检查员在检查期间评估。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每年应对每个注册成员及其生产模块至少实施一次的内部检查,内部检查由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内具有资格的人员实施,或转包给外部检查员实施,但此时不同于认证时的外部检查员检查,不做认证决定。 认证机构的外部检查——在颁发证书之前,对申请人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一次审核,以后每年复审一次,以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要求运行。 外部检查每年一次,随机抽样进行检查,抽样数不能少于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注册成员数量的平方根。发证机构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实施不通知的额外检查。
GAP认证的标准
GAP认证的标准如下:
1)GB/T 20014.1 良好农业规范 第1部分 术语
2)GB/T 20014.2 良好农业规范 第2部分 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3)GB/T 20014.3 良好农业规范 第3部分 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4)GB/T 20014.4 良好农业规范 第4部分 大田作物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5)GB/T 20014.5 良好农业规范 第5部分 水果和蔬菜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6)GB/T 20014.6 良好农业规范 第6部分 畜禽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7)GB/T 20014.7 良好农业规范 第7部分 牛羊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8)GB/T 20014.8 良好农业规范 第8部分 奶牛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9)GB/T 20014.9 良好农业规范 第9部分 生猪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10)GB/T 20014.10 良好农业规范 第10部分 家禽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一、GAP简介
GAP 是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简称,它是以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质量体系,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可持续发展为基础, 关注环境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和福利以及动物福利,农产品生产安全的一套规范体系,强调从源头解决农产品(食品)的安全问题,是提供农场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和工具。
现行有效的CHINAGAP标准GB/T20014《良好农业规范》分为24个部分,可归为农场基础标准、种类标准(作物类、畜禽类和水产类)和产品模块标准(大田作物、果蔬、茶叶、肉牛、肉羊、生猪、奶牛、家禽、罗非鱼、大黄鱼等)三大类,在实施认证时,应将农场基础标准、种类标准与产品模块标准结合使用。目前,我国CHINAGAP认证从认证级别上可分为认证和二级认证;从认证对象上可分为选项1(农业生产经营者)及选项2(农业生产经营者组织)两个模式。
随着国际和国内GAP认证推广、应用、发展和更新的需要,新一版的CHINAGAP标准已经于近期修订完毕,并将在不久之后正式发布。新的CHINAGAP较老版本有了较大幅度的变化,如增加了烟草等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