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编织层、衬里(或覆盖层)的加工及表面质量要求应符合GB 6246—86中1.1和1.2的要求。
水带内径的公称尺寸及公差、水带标准长度及公差均应符合表1的要求。
5.1.2 水带单位长度重量不得超过180g/m。
5.1.3 水带的额定工作压力、试验压力、爆破压力应分别不低于表2的规定。
产品制造中应遵守质量管理规程,确保每批产品与被鉴定的产品一样符合标准的规定。
7.2.2 批量生产的产品,积至数量为500套时进行抽查检验,将抽取的样品按本标准的6.1.1、6.1.3、6.1.6、6.2.1、6.2.2、6.2.3、6.2.4、6.2.7、6.3各条进行检验。
每件轻便消防水龙的水带在端部的一侧印上不易脱落的下列标志;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设计工作压力、生产厂名(或商标)、产品标准号。
8.1.2 在接口和水枪的显著位置应做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商标(或生产厂名)、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