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统一拆解利用绿色化
-
面议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车辆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它营运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然而,因报废车违章上路造成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一些报废车辆到了报废年限,通过套牌、更新车身颜色等投机取巧的办法改头换面与一些被偷、盗、抢的车辆混杂在一起,让购买者无法辨认。
报废汽车办理手续 1、车主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废申请; 2、单位或个人携报废车辆汽车行车证(或复印件)、交车人本人到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交车办理《报废汽车回收》; 3、车主凭《报废汽车回收》、行车证、照等到市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