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海区成品医疗废物暂存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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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1.选址要求
1.1医疗废物暂存间远离医疗区、远离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密集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且相距20M以上。
1.2设各自通道,且方便医疗废物运输车出入。
1.3地基高度应确保暂存间不受雨水冲击或浸泡。
1.4建筑面积应该符合医院实际需要。
2.房屋要求
2.1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地面和墙裙进行防渗处理,且墙裙不低于1.0米高,地面要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如设置地漏等。
2.2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污水处理系统,不得排入外环境。
2.3房屋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达到防蚊蝇、防蟑螂、防鼠、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要求;如安装纱窗、防鼠板、上锁等。
2.5.2半清洁区:
清洗消毒与暂存室,主要用来清洗消毒和存放转运车辆与工具的。
2.5.3污染区:
用来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室内分设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存放区,标识明确。
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好单间加锁管理,如果暂存病理性废物(未能日产日清),应具备低温贮存或防腐要求。
有条件的要设置更衣室、立卫生间等。
5.记录要求
5.1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登记台账。
建议至少准备两本《医疗废物登记本》备查,一本入库记录,一本岀库记录;
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卫生机构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由医院至少保存5年。
要点
查看暂存间设置的位置、面积、设施设备、排水、病媒生物防治和消毒措施等是否合理,其中低温贮存设备是否可正常使用(包括通电)或者使用防腐剂处理的是否有单的密封包装等。
17.查看暂存间是否设置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是否有纱窗、排气扇等通风换气装置;是否有防职业暴露的工作服、围裙、手套、水靴、口罩、护目镜等必要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是否有计重器和温湿度计,暂存间室内温度是否超过摄氏20度,是否有空调等降温设施,是否有温度、湿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