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燃烧盘放在地上,调平;调整好标准泡沫枪的位置。标准泡沫枪应水平安放,燃料液面1 000mm±50mm,与燃烧盘的距离以泡沫射流击在挡板中心位置上为准;
在燃烧盘中加入100L±2L燃料;
加完燃料5min内点燃燃烧盘中燃料。火焰布满燃烧盘时为预燃开始,预燃时间为60s±2s;
施加泡沫180s±2s。如果火焰能够熄灭,记录灭火时间;
停止施加泡沫300s±2s后将装有2L±0.1 L燃料的抗烧罐置于燃烧盘中央并点燃。观察抗烧情况,四分之一燃烧盘面积着火时即为25%抗烧时间。
;每一生产批量为一取样单位。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L。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取样前应将包装中的产品混合均匀。对每一项性能进行测试前也应将样品混合均匀。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按本标准4.1的要求进行。
;型式检验
对AFFF的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4.1和4.2.1的要求进行;对AFFF/AR的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第4章的全部要求进行。
;型式检验的条件
一、泡沫混合液流量,应按罐壁与泡沫堰板之间的环形面积计算,其泡沫混合液的小供给强度、泡沫产生器的大保护周长和连续供给时间,均应符合表3.2.2的规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泡沫产生器保护周长和连续供给时间表3.2.2
二、泡沫堰板距离罐壁不应小于1.0m。当采用机械密封时,泡沫堰板高度不应小于0.25m;当采用软密封时,泡沫堰板高度不应小于0.9m。在泡沫堰板下部还应设置排水孔,其开孔面积宜按每lm^2环形面积设两个12mmX8mm的长方形孔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