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原始字迹鉴定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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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
在刑事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公安机关侦查手段,不是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做笔迹鉴定。社会上有很多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只要有资质,也是可以做笔迹鉴定的。
书写习惯同一认定的原理的科学性,还在于利用这一原理进行鉴定时,笔迹鉴定不需要借助于检材以外的证据,即可作出鉴定结论。因为笔迹鉴定确认书写特征,可以直接根据对检材的检验结果获取,必要时也可以借助于文检设备对检材中的特征进行进一步的验证。这使得笔迹鉴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完全是科学推断的结果,符合证据学中对鉴定结论的特殊要求。众所周知,鉴定结论不同与证人证言之处就在于它不是鉴定人五官直接感受的结果,不是对案情的复述,而是对特定的性问题提出的具有科学性的结论性意见。
查验样本
1、核实样本笔迹哪些是嫌疑人书写,哪些是无关人员所写。
2、了解物证笔迹的种类和收集方法,以确定其使用价值。
3、查验样本笔迹的数量是否充分,质量是否符合鉴定要求,以决定是否需要提请送检部门补充收集笔迹样本。
4、对样本笔迹的种类及名称进行登记,鉴定完毕后与物证笔迹一并交还送检部门。
做字迹鉴定什么程序
1.字迹鉴定的程序始于预备检验阶段。在这一阶段,鉴定部门会受理并准备相关的鉴定工作。
2.鉴定人员需要了解案情,明确送检的具体要求。这包括了案件的发生、发现过程以及侦察调查的相关情况。
3.鉴定人员还需要查验物证笔迹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以及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对于样本笔迹,也需要进行核实和了解。
4.鉴定部门会办理受理鉴定手续,包括接收送检部门提交的委托鉴定手续和填写相关登记表。
笔迹检验鉴定过程是一个科学而严谨的过程。
1.鉴定人员会分别检验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对其进行仔细观察和分析。
2.通过比较检验,找出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之间的相同点和差异点。
3.综合评断阶段,鉴定人员会根据比较检验的结果,结合案情和其他证据,对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进行综合分析,得出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