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有机农产品认证,农产品有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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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在各省提交的149个企业优良案例基础上,经过评审,兼顾区域和行业分布,筛选出代表性、复制性、推广性较强的20个案例(详见附件4)。
总局组织相关认证机构编制了食品、建筑施工、批发零售、餐饮、运输仓储等5个行业的企业质量管理核心过程实施指南(详见附件5),可与《小微企业应用ISO9001提升质量管理的实施指南》一起,作为帮助企业理解和应用ISO9001的技术文件。
在提升行动工作中,要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尊重企业意愿,支持企业自主选择第三方机构。认证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公正性相关规定,完善认证流程,强化风险管控,确保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总局将尽快出台《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对不规范的认证行为及时进行提醒纠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努力将“三同”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总体部署,有机融入当地产业发展和内外贸一体化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协同环境;采取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推动出台支持政策、加强认证结果采信、推动平台建设等各种方式,鼓励引导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对标标准迈向发展。
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三同”工作宣传稿件和有关材料。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汇总情况,组织编纂发布不同行业类别企业实施“三同”典型案例。
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指导有意愿的外贸企业参与“三同”,支持外贸产品助力国内消费升级。商务部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编纂发布各地好经验好做法。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煤矿支护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经我委组织现场验证,上述
家实验室在相应领域的检测能力和规范性已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要求。
2021年,认监委组织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室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特种玻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2家机构存在影响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质量的问题。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65号),现决定即日起暂停上述机构承担的部分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