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宣传引导农村集体晚餐使用白酒、酒类燃料,引导农村集体餐饮主办方或承包人定期渠道购买白酒,防止过度饮酒宣传,防范酗酒等事件。避免在农村集体餐中使用酒精基液体燃料,严格防止意外食用引起中毒。
但一旦酒精基燃料管理不善,白酒被误用,人们很难区分。针对酒精燃料危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发布了第十八号通知,“食品服务提供者应尽量购买乙醇作为菜肴(如火锅)加热燃料”,以甲醇、丙基醇为燃料,要加色警示,严格管理,防止酒后作为白酒。
正确使用酒精燃料。农村宴会应按照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上)第18号公告,尝试使用乙醇作为食品加热燃料;使用酒精燃料时,加色警示,并派专人管理。加强宣传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