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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patent] 一项发明创造的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享权益。
详细解释: (在中国古代的解释是1,2,3)
1、专谋私利。《左传·哀公十六年》:“若将专利以倾王室,不顾楚国,有死不能。”《史记·周本纪》:“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
2、垄断某种生产或流通以掠取厚利。 汉桓宽《论·复古》:“古者名山大泽不以封,为天下之专利也。”《明史·张四维传》:“御史郜永春视盐河东,言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大商专利。”
3、专一而敏锐。 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人生幼小,精神专利,长成之后,思虑散逸,固须早教,勿失机也。”
4、专利权、专利财产权。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1.按《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按《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a. 科学发现;
b.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 动物和植物品种;
e.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f.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但对上款第d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有权接受专利申请的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33个城市设有代办处,受理专利申请文件,代收各种专利费用。
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
2、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协商后确定。
3、官费是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费用。通常包括:首笔官费包括:发明专利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另外,发明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255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办理登记费205元。
4、要获得并保持专利,申请人还需要在申请后的若干年内向专利局交纳专利年费等费用。
5、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部分专利收费:a、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b、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c、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上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上述收费的70%。
2012年12年1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发布报告显示,尽管经济表现欠佳,但2011年专利申请量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就本国专利部门受理的专利申请数而言,中国已成为大专利申请国。
报告指出,2011年,中国受理了超过52万件专利申请,美国为50万件,日本34万件。中国继2010年超过日本后,2011年又超过美国,成为大专利申请国。
当天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的记者会上,世界知识产权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表示,尽管不能单纯从各国的知识产权申请数量上进行简单比较,但数据表明,在创新方面以往西方国家完全的格局已发生变化。
2011年,专利申请总数为214万件,次突破200万大关,较2010年增长7.8%。高锐表示,知识产权申请量持续增长,表明尽管经济形势不容乐观,但企业仍在创新,这对经济而言是利好消息,为经济今后几年实现增长与繁荣奠定了基础。
2011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超过67万件,比2010年增长35%,其中大部分增长源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申请。日本和美国居民在境外提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多,但其中大部分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
2011年,商标申请量达到了创纪录的420万件,较2010年增加13.3%。中国商标申请量的快速增长是近几年商标申请总量增长的主要因素。2011年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超过77万件,较2010年增加16%,这一显著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中国。
2011年中国企业根据《专利合作条约》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方面表现抢眼。中兴通讯2011年提交了2826项专利申请,超过日本松下公司,排名公司专利申请量。华为则以1831项专利申请第三。[2]
2016年11月,中国专利局2015年受理了国内外申请者逾110万件专利申请,占总量近40%,超过美日韩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