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积金代缴补缴代办线上办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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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估机构出具的股东信用,应真实地反映股东的信用情况,并对其真实性承担责任。
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市金融办为款公司市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审批、监督与风险处置。
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区、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行业表述应当标明“款”的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本市工商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公司不得标注“款”字样。
三、 款公司股东是否有法定人数限制?股份比例有何要求?
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单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