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内容监理合作合作形式综合监理合作合作期限长期合作模式工程监理综合合作细则监理合作合作范围全国
注册资本要求
综合资质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 600 万元,资质一般不少于 300 万元,乙级资质不少于 100 万元等。企业需要确保其注册资本符合所申请资质的要求,并且资金来源合法。可以通过股东出资、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合法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办公场所和设备
企业应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的面积和设施要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要。同时,需要配备必要的工程监理设备,如检测仪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等。例如,建筑工程监理企业需要配备混凝土强度检测设备、全站仪等测量仪器,以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测量工作。
公示与公告
公示阶段
如果企业通过了受理审核阶段,主管部门会将拟批准资质的企业名单在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7 - 10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以对企业的资质申报情况提出异议。例如,同行业企业或者相关利益方如果发现申报企业存在业绩造假、人员资质不符等问题,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
公告阶段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主管部门会正式发布公告,批准企业获得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可以在公告发布后,按照规定领取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企业合法开展工程监理业务的重要凭证,企业应当妥善保管。
资质变更
当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办公场所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 30 日内)向原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变更。企业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会决议等。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会重新核发资质证书或者在原证书上注明变更事项。
资质监督检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工程监理资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按照资质等级和范围开展业务、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工程监理质量是否达标等。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如资质范围承接业务、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等,主管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