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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侧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步行街两侧建筑的商铺外应每隔30m设置DN65的消火栓。

2. 建筑高度≤27m的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只设置干式消防竖管和不带消火栓箱的DN65的室内消火栓。

3. 室内消火栓应采用DN65消火栓。

4. 每台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DN65的试水管。

DN75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处的排水立管管径不宜小于DN75。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处的排水立管管径,应根据末端试水装置的泄流量确定,并不宜小于DN75。

DN100

1. 消防水池进水管不应小于DN100。

2. 高位消防水箱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3. 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

4. 城镇人口小于2.5万人时,接市政管网的环状管网管径不应小于DN100,枝状管网不宜小于DN150。

5.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DN100。

6. 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

7. 报警阀处的排水立管宜为DN100。

8. 减压阀处的压力试验排水管道直径应根据减压阀流量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施工

12.1 一般规定

12.1.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

12.1.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宜按本规范附录A划分。12.1.3 系统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12.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应经国家相关机构审查审核批准或备案后再施工;

2 平面图、系统图(展开系统原理图)、详图等图纸及说明书、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件应;

3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 系统主要设备、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能正常施工;

5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

12.1.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的施工,应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12.1.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应校对审核图纸复核是否同施工现场一致;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应检查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3 相关各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4 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5 调试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组织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组成;

7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范表C.0.1的要求填写。

12.1.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

12.1.8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写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控制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GB/T 2423.1的有关规定进行低温实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8 控制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GB/T 2423.2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温试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9 控制柜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GA 30.2的有关规定进行湿热试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工作的故障;

10 控制柜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GA 30.2的有关规定进行振动试验检测,检测结果柜体结构及内部零部件应完好无损,并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11 控制柜温升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GB/T 7251.1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12 控制柜中各带电回路之间及带电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GA 30.2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检测,检测结果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故障;

13 金属柜体上应有接地点,且其标志、线号标记、线径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2部分:消防自动恒压给水设备》GA 30.2的有关规定检测绝缘电阻;控制柜中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0MΩ;

14 控制柜的介电强度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控制设备》GB/T 3797的有关规定进行介电强度测试,测试结果应无击穿、无闪络; 15 在控制柜的明显部位应设置标志牌和控制原理图等;

16 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标牌、线路图纸及说明书、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件应,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12.2.8 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水位显示与控制开关等仪表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熔连接机具输出电流、电压应稳定,并应符合电熔连接工艺要求;

2 电熔连接机具与电熔管件应正确连通,连接时,通电加热的电压和加热时间应符合电熔连接机具和电熔管件生产企业的规定;

3 电熔连接冷却期间,不应移动连接件或在连接件上施加任何外力;

4 电熔承插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量管件承口长度,并在管材插入端标出插入长度标记,用工具刮除插入段表皮; 2) 用洁净棉布擦净管材、管件连接面上的污物;

3) 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内,直至长度标记位置;

4) 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用整圆工具保持管材插入端的圆度。

5 电熔鞍形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熔鞍形连接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并确保管道的直线度和圆度; 2) 干管连接部位上的污物应使用洁净棉布擦净,并用工具刮除干管连接部位表皮; 3) 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干管连接部位。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5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材、管件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连接,应先将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的端部,再将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平口端与管道按本规范第12.3.13条第2款电熔连接的要求进行连接;

2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应相互平行,螺孔与螺栓直径应配套,螺栓长短应一致,螺帽应在同一侧;紧固法兰盘上螺栓时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帽1丝扣~3丝扣;

3 法兰垫片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 类型与参数》GB 9112和《整体钢制管法兰》GB/T 9113的有关规定,松套法兰表面宜采用喷塑防腐处理;

4 法兰盘应采用钢质法兰盘且应采用磷化镀铬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6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道钢塑过渡接头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塑过渡接头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与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规定;

2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法兰连接或机械连接的规定;

3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不得采用焊接连接,当焊接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4 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dn110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与管径大于或等于DN100的金属管连接时,可采用人字形柔性接口配件,配件两端的密封胶圈应分别与聚乙烯管和金属管相配套;

5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和金属管、阀门相连接时,规格尺寸应相互配套。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7 埋地管道的连接方式和基础支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震烈度在7度及7度以上时宜采用柔性连接的金属管道或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等;

2 当采用球墨铸铁时宜采用承插连接;

3 当采用焊接钢管时宜采用法兰和沟槽连接件连接;

4 当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时应采用电熔连接;

5 埋地管道的施工时除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有关规定; 6 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基础和支墩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支墩没有要求时,应在管道三通或转弯处设置混凝土支墩。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8 架空管道应采用热浸镀锌钢管,并宜采用沟槽连接件、螺纹、法兰和卡压等方式连接;架空管道不应安装使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等非金属管道。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9 架空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管道的安装不应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不应影响和妨碍通行以及门窗等开启;

2 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小距离应符合表12.3.19的规定;

3 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应设防水套管;

4 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5 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6 消防给水管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

7 消防给水管可能发生冰冻时,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

8 通过及敷设在有腐蚀性气体的房间内时,管外壁应刷防腐漆或缠绕防腐材料。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2.4.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和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消火栓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3 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本规范表C.0.2的格式填写记录;

4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供水干管、水平管和立管的顺序进行;

5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倍~2倍;

3)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4)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 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应重新再试;

7 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 冲洗前,应对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 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 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振动,但不应损伤管道;

11 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表C.0.3的要求填写记录;

12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应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2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2.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表12.4.2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

名称LQG16-30轻便消防水龙,轻便消防水龙,消防轻便水龙,轻便水龙卷盘
价格2.00 元
地区全国
联系蔡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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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IOS9002
主要适用范围家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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