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危废经营许可证代办什么费用
-
面议
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动在环保方面的关注事项。根据《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动在环保方面的关注事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亦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相关规定,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动包括“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相关建设项目投产后三至五年内的,企业可能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如建设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而不适用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项目实际产能发生变动时,,应当确认是否构成“重大变更”。如属于“重大变更”,且发行人实际扩产需求的,则应尽快办理环评手续(根据现有案例,主要通过技改或扩产项目办理环评),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属于重大违法、不予处罚”的专项证明。如不属于“重大变更”,虽然也有未取得环保主管部门上述专项证明的案例,但考虑到超产能生产可能产生环境保护方面的隐患及风险,仍建议发行人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专项证明。
危险性废物经营单位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管理主要遵循《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是关于危险性废物经营单位管理办法的详细解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具体分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以及除前两者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别由不同级别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方式如下:(1)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办);(2)土壤处组织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3)行政审批办报经厅领导签批,出具批复文件,申请人持受理通知单领取。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或者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5、有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6、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回用工艺 。生产车间的废水处理与回用是现代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尤其是在制造业中,涉及众多生产工艺,如机械加工、纺织印染等,产生的废水含有不同种类和浓度的污染物,如有机物、无机盐、重金属等。有效处理并回用这些废水,本文将介绍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回用工艺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