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诺检测防爆电气设备检测,湖南化学品仓防爆安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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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定期检测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在爆炸性危险区域使用的防爆设备从生产、安装、使用、检查、维修、退出市场的一系列生命周期里, 定期检查是对其使用状况、防爆安全性能的有力保障。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在标准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就有明确的规定: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在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前言中也明确指出其中第4章、第5章、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严格执行。所以说,类似的安全规范,也属于法律法规的一部分,强制性的严格执行!
防爆工程竣工之后需要第三方有防爆检测资质的机构(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相公司)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合格之后才能投入使用。
防爆工程验收内容
1、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中,标明国家的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2、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应符合设计。
3、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损伤;油漆应完好。接线盒盖应紧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松装置应。
4、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通风、排气系统应通畅,连接正确,进口、出口安装位置符合要求。
5、电气设备多余的进线口,应按规定作好密封。
6、电气线路中密封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7、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配线工程,其线路走向、高程,应符合设计;线路应标有天蓝色的标志。
8、电气装置的接地或接零、防静电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应牢固可靠。
AQ300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中规定,危险场所的定期检查应委托具有防爆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3年。 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现场防爆检测服务覆盖电气防爆安全、防静电、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性有毒气体报警等安全设施和设备检测,负责防爆设备设计与选型、在用防爆设备维护与修理、爆炸性气体环境与可燃性粉尘环境现场防爆安全检查,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存在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生产保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