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通指路标志牌施工公路指示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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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应设置单行路标志。单行路标志需要结合其他标志共同设置。设置位置: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设置在与单行道相交公路的两则,可以配合禁止左转、禁止右转标志一起使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道标志一般可以设置在信号灯附近。在T形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平行设置在单行路旁。指路标志的版面信息主要由公路编号(名称)、目的地名称、地理方位和距离等四大信息组成。路线编号(名称)信息具有导向意义,应选用并与控制性地点(即基准地区)配合使用。在1999的国标的使用过程中,公众对于指路标志提出的意见较多。主要是因为指路标志不能成功的指引公路使用者顺利到达目的地。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不够科学、信息发布不够合理。
标志上号码为示例。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不设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2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lk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距收费广场渐变段起点500m处。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线上渐变段起点处。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预告设有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的收费站用以指示前方收费站。
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左侧出口预告出口标志出口地点方向出口标志用于预告前方出口,在距离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减速车道的渐变段起点处。出口预告标志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在多车道公路或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高时,宜采用出口地点方向标志。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驶出匝道的三角带端部,应同时附着出口编号标志。出口地点方向高速公路起点高速公路起点无统一编号的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起点用于指示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