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产品认证日本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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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机标准的认证范围
植物(种植/采集)、食用菌、畜禽、加工食品、饲料,不可认证的产品包括非用于人类食用的种植或加工产品等(饲料除外)。
有机加工食品标准
1.原料和添加剂
(1)有机原料成分达到95%以上:有机农产品、有机加工产品、有机畜产品;是购买的贴有机标识的,或者同一生产商按照有机方式生产出且经过认证机构检查通过的未贴标的产品。
(2) 使用的非有机成分应为标准允许的,且具备相应的采购文件及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性证明材料。
(2)同一原料不得同时出现有机和非有机。
(3)未经电离辐射或者非转基因的。
(4)食盐和水。
(5)附表1所列的食品添加剂(非转基因)。
2.加工管理
(1)采用物理及利用生物方法(转基因技术除外),食品添加剂控制在低限度。
(2)防止作为原料使用的有机农产品、有机加工食品及有机畜产品中混入其他农畜产品及其加工品。
3.有害生物防治
(1)采用物理及利用生物方法防治有害动植物(转基因技术除外)。
(2)附表2所列药品(转基因产品除外),防止混入原材料及产品中。
(3)不能使用电离辐射。
日本有机标准等同标准
欧盟、澳大利亚、美国、阿根廷、加拿大、新西兰和瑞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