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防爆电气设备检测-防爆气体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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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范围主要是针对电力用户,即电压等级在10kV及10kV以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0kV以上高压及压供电系统的检测应该由电力系统进行。另外,对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应当慎重,没有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的公司不应承担此项检测。
电检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其技术法规已相当完善,在我国电检行业才刚刚起步,基于此,引进了具有国际水平的检测仪器和设备,通过对电气设施等进行的量化监测,并全面、准确地反映电气火灾隐患的准确位置,把传统的检查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科学高度。做到了查明电气火灾隐患的科学化、图谱化、数据化,这是科技进步的成果。
确定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以进一步规范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处于法律的有效监督之下,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被检测单位的合法权益。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开展工作。
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应如实向业主单位提出,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为业主单位做好服务的同时,也给消防部门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后,各电气消防安全检测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遵循诚信原则,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并积极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检测工具的有效,从而切实保障检测数据的科学可靠。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选型原则 是按区域和瓦斯等级不同,选用不同的防爆型式。对安 装在煤(岩)与瓦斯矿井和瓦斯矿井总回风道、主 要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道的 电气设备,除不允许选用增安型外,其它防爆形式的电 气设备均可选用。对于安装在瓦斯矿井翻车机硐室和 采区进风道的电气设备,选用矿用防爆型设备;对于安 装在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道或主要进风巷的电 气设备,可选用矿用一般型设备。
防爆电气设 备下井前要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签署合格证才能下井。 防爆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操作和维护人员要进行 巡视和检查,经常保持其防爆性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 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要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和电 缆管理组。电气管理、防爆检查组负责防爆电气设备到 货验收、设备入井和井下防爆性能巡回检查,各种保护 的整定管理和增、减负荷的审批工作。
建立各项管理制 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防爆电气管理制度;设备 检查、维修制度;停电检修建帐立卡、实行图,牌板(计算机)管理,包括 绘制井下供电和各采区配电系统图。掌握各种防爆电 气设备的分布、使用情况,了解设备动态以及在发生事 故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制度;包机制和岗位责任制 等。
出厂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及防爆尺寸检验;逐件进行开关电气性能检验;对每台产品的外壳或部件逐件进行水压试验;逐台进行耐压试验和绝缘电阻测试;温升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