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收费标准-盘点库存的评估-企业盘点材料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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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结束后,应编制详细的盘点报告和清单,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便于后续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固定资产盘点,公司能够保护财产安全,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和度。本文旨在为公司固定资产盘点提供指导,希望能对相关管理工作有所助益。
法律依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股东法定人数、认缴出资额、制定章程、确立组织机构、确定公司住所等条件。-《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发起人法定人数、股本总额、发行股份及筹办合规、制定章程、确立组织机构、确定公司住所等条件。
盘盈、盘亏材料的评估
评估盘盈、盘亏材料时,应以有无实物存在为原则,分别选用相应的评估方法。
(1)盘亏材料的处理。因盘亏材料已无实物存在,故不需要评估,直接从申报的待估材料中扣减即可。中
(2)盘盈材料的处理。一般的盘盈材料缺乏历史成本资料,可采用现行市价法或重置价格法进行评估。
①若盘盈材料能取得同种材料的现行市价,就依据市场价评估。其计算公式为盘盈材料评估值-盘盈材料数量X该种材料现行市场单价一损耗(5.9)
②若无法取得盘盈材料的现行市价,可以类似材料的交易价为参照进行评估。其计算公式为
盘盈材料的评估值=盘盈材料的数量x类似材料的交易价格X(1±调整系数)-损耗
运用市场法评估产成品,原则上可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四十三条的要求,对于十分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和全部税金确定评估值;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出厂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应根据其可收回净收益确定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