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指路标志牌价格,高速指路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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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形成有效的指引系统。因此,在2009国标的修订过程中,着重对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与发布方法进行规定,补充了指路标志的设置目的,指路标志信息分级和选取原则,信息选取方法,明确了指路标志中箭头的含义和设置位置,明确了指路标志中距离的表示方法。指路标志的服务对象定位为对路线不熟悉的驾驶者,即既不是熟悉路线的当地驾驶员也不是对路线一无所知者。信息:指高速公路、国道、城市快速道路,直辖市、省会、自治区等控制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重要的信息;二级信息:指省道、城市主干道路。县及县级市,及其它本区域内相对较重要的信息;三级信息:指县道、乡道、城市次干道路、支路,乡、镇、村,及其他本区域内的一般信息。
应设置单行路标志。单行路标志需要结合其他标志共同设置。设置位置: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设置在与单行道相交公路的两则,可以配合禁止左转、禁止右转标志一起使用。在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处,单行道标志一般可以设置在信号灯附近。在T形交叉口处,单行路标志一般平行设置在单行路旁。指路标志的版面信息主要由公路编号(名称)、目的地名称、地理方位和距离等四大信息组成。路线编号(名称)信息具有导向意义,应选用并与控制性地点(即基准地区)配合使用。在1999的国标的使用过程中,公众对于指路标志提出的意见较多。主要是因为指路标志不能成功的指引公路使用者顺利到达目的地。通过分析,我们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指路标志的信息选取不够科学、信息发布不够合理。
道路交通标志的主要作用有: 1、提供道路信息,起到道路语言作用。 2、指挥控制交通,保障交通安全。 3、指路导向,提高行车效率。 4、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