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鲁企业入鲁备案指南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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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为加强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在鲁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管,培育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外省企业办理进鲁备案登记手续,才能进行施工。
所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诚信守法承诺书、在鲁办公场所证明租房协议和房产证件,拟在建工程项目中标信息。
填写企业相关人员信息,包括:在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在鲁办公固定电话号码,一定要填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上信息不对社会公开。
1.建筑施工企业所在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的《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申请表》和《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
2.参加公开招投标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相关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加盖企业行政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对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公证机构公证);
5.驻鲁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及其他经济技术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6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岗位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书、身份、社明。上述证件的单位名称须与外省进鲁企业名称一致;
6.项目建造师本人到场,进行影像采集并签字确认。
外省进鲁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项目中标后,须到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中标项目登记备案手续。
外地建筑企业来山东施工,根据山东建委的要求,需要办理入鲁备案。
(1)开通系统。登陆“山东建设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人员填报申请,开通市场进入备案系统。
(2)上传信息。在系统中填写进鲁企业工商注册、资质资格、安全生产许可等基础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材料受理。网上打印附件材料并装订成册,携带相关原件,提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窗口受理和核对原件。
(4)备案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查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和信用信息,三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