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指导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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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上报材料,按照分工,总局发证产品由质检总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省级发证产品由省质监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并向社会公布;作出不准予许可决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主要有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化肥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等类。食品相关产品主要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食品用洗涤剂、压力锅产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等5小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