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食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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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坚持先证后照
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先照后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国家工商总局也即将颁布《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注销以及许可证的管理等等
进行全面的规定。工商机关将依法履行食品流通主体准入管理职责,为食品经营管理者注册提供的服务。
全国工商系统已累计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94.64万个,加上原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仍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者,全国持有“两证”的合法食品经营主体总计达到613.38万户。
直至2012年,通过严把食品经营准入关,我国食品经营主体素质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着总体数量较大,小、散、乱问题等问题。